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组成
一个详细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包含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剩余电流探测器、剩余电流互感器等商品。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设于监控系统,根据一路或多通道通信路线与剩余电流探测器相接,具备走电警报显示信息、基本参数、历史纪录、复印、主备电转换等作用,考虑GB14287.2-2005的规定。当产生电气设备安全事故时,工作人员能妥善处理,通告电焊工或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清除安全隐患。
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器探测器一般装于总开关电源及各关键环路的輸出口,根据剩余电流互感器检验电气设备路线的剩余电流,具备剩余电流检测、警报显示信息、自查、通信等作用。在重点保护范畴内,一般每一配电柜安裝一只或多个漏电探测器,可装进配电柜的侧边或周边,也可立即安裝在配电柜内。探测器警报值应考虑到被监控器路线具有的剩余电流,警报预设值不适合低于被维护电气设备路线和机器设备一切正常运作时的漏电流*值的2倍,但不可超过1000mA。
剩余电流互感器与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器探测器配套设施应用,应用时可将被检测路线(单相电或3相)从电压互感器越过,电压互感器可依据控制回路额定电压和电线规格配套设施采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定的一般要求
一、应依据房屋建筑的特性、产生电气设备火灾危险性、维护目标级别设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需有以下一部分或所有监控器设备构成:
1、电气火灾临控机器设备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器探测器
3、温度测量式电气火灾监控器则器
三、应依据工程规模和必须检验电气火灾位置,明确选用一体式探测器或者非一体式探测器。
四、非一体式电气火灾监控器探测器不可连接消防报警系统控制板的检测控制回路,一体式电气火灾临控探测器可连接火灾报警系统。
五、在无消控室且电气火灾监控器探测器设定总数不超过八个时,可选用一体式电气火灾监控器探测器,并不设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定不可危害供配电系统的一切正常工作中。
推荐阅读:
Powered By Z-BlogPHP,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